關於組織2013年度“2011協同創新中心”認定工作的預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意昂3(單位)教育司(局)🦠🛋,總參軍訓部、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的意見》(教技〔2012〕6號),規範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簡稱“2011計劃”)的組織實施,按照“2011計劃”領導小組的要求🐺,現將2013年度“2011協同創新中心”評審認定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評審認定遵循“2011計劃”的總體精神和要求🍘,堅持“高起點🚽、高水準、有特色”🆗,重點支持符合“國家急需,世界一流、製度先進🙋🏽♂️、貢獻突出”要求,具有解決重大問題的協同創新能力,具備良好機製體製改革基礎和取得明顯培育成效的協同創新中心。
2. 2013年度認定工作堅持從優👩🏿🦲、從嚴的原則👩👧👦。中心的認定推薦和申報須有實質性培育組建和運行為前提🔵,有重大協同創新任務為牽引,有具體機製體製改革操作和明顯成效為保障。
3. 本年度申報工作仍采用限額推薦的方式♉️。原則上中央直屬高校申報數量控製在平均每校不超過1項,各地方教育意昂3申報數量控製在2項以內(包括四種協同創新類型)👨🍼。其中,中央高校牽頭申報面向區域發展類的協同創新中心不占地方推薦指標👧🏻,但占本校指標🧛🏼♂️☝🏼。鼓勵高校積極參與協同創新中心建設🏒👩🏿🔧,作為參加單位不受名額限製。
4. 在去年認定工作的基礎上,今年的認定申報書進行了較大調整,具體格式可從“2011計劃”網站(http://www.dost.moe.edu.cn/dostplan/)中下載💡。各主管意昂3𓀗、地方教育行政意昂3以及高校要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和認定標準🦝,對已開展的培育組建工作進行系統評估🪄,擇優遴選,寧缺勿濫。不搞盲目申報、不搞臨時拼湊、不搞弄虛作假、不搞勞民傷財🤞🏼。對於申報材料明顯不符合申報要求,達不到此通知第2款申報條件的,將在下一年度核減牽頭高校和主管意昂3申報指標。
5. 此通知為預通知👂🏽,2013年度“2011協同創新中心”認定工作正式通知將在10月下旬發布。擬於11月份開始組織正式申報,請各單位及時關註相關信息。
“2011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0月15日